近日,廣東省住建廳印發(fā)《關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招標投標改革的實施意見》,針對招標、評標、監(jiān)管三個環(huán)節(jié),實施16項改革。
具體措施包括推行招標人首要責任制、推行招標條件承諾制、試行“評定分離”制度、全面實施電子招標投標、推動信用評價應用、實行標后評估等。
鼓勵招標人自主選擇資格審查方式、評標方法,對招標過程和結果負責。
鼓勵招標人在政府投資工程中采用代建模式,鼓勵招標人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工程總承包等工程建設組織模式,減少招標投標層級。在滿足技術條件、確認投標人資質等級和確定項目造價的情況下,允許招標人在提交自行承擔招標失敗等風險的書面承諾后,先行開展招標活動。信源分析:近年來,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非常流行實行承諾制,表明監(jiān)管方更加重視建設市場主體的信用體系招標項目屬于施工、監(jiān)理的,招標文件應載明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簽字確認的資格審查條款;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應當在投標文件中簽字確認。信源分析:此項改革措施重視了以往項目實施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與要與投標文件不一致的問題,間接強調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如實填寫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鼓勵招標人建立健全內部控制程序和決策約束機制,組建定標委員會,由定標委員會從中標候選人中擇優(yōu)選定中標人。信源分析:2011年開始,深圳便已開始了“評定分離”的探索,關于評定分離的問題,社會上的觀點“褒貶不一”。
提高資信、業(yè)績、獎項、信用評價、團隊構成,以及投標方案中體現技術、工藝先進性等因素的評分權重,強化評審擇優(yōu)。依法禁止采取抽簽、搖號等隨機方式進行資格預審、評標評審或者確定中標人。信源分析:前段出現招標過程中用抽簽、搖號作弊的情況,此舉措有力遏制利用隨機方式作弊。廣州、深圳要率先完成;珠三角其他地區(qū),要在2021年上半年完成;粵東西北地區(qū),在2022年上半年全面實現全過程電子招標投標。信源分析:電子招標投標是趨勢,不斷有政策積極推動。加強對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及招投標活動從業(yè)人員的信用管理,對嚴重失信法人和從業(yè)人員依法實施聯合懲戒。組織招標人、中標人在履約評價平臺上進行履約互評,互評信息通過履約評價平臺公開,作為招標人定標擇優(yōu)、投標人投標決策的參考依據。加強工地實名制信息的核查,對關鍵崗位和管理人員考勤信息異常的項目,可列為重點檢查對象。信源分析:從標前到標后,通過信用體系、履約評價、標后核查等推動立體的監(jiān)督管理。